為進一步發揮警示震懾作用,深入推進正風肅紀反腐,持續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,切實維護群眾利益。近日,縣紀委通報三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,分別是:
縣殘聯工作人員宋柏良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。2016年,宋柏良將應發放至殘疾人家庭的20張多功能康復床違規發放給湖濱中心衛生院、縣仁和醫院。宋柏良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。2022年4月,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。
錦秋街道東風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李樹強等2人違反議事規則問題。2018年10月,李樹強、村“兩委”委員李志強等人未召開村“兩委”會和黨員、村民代表大會,擅自決定以村委名義注冊成立公司、轉讓股權、注銷公司等,利用職權侵占村集體股份。2022年4月,縣紀委分別給予二人黨內警告處分。
興福鎮中李村黨支部原書記、村委會原主任張平鋒等2人侵害群眾利益問題。2009年至2017年,張平鋒任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,違反財經紀律,個人保管村集體賬目與資金,坐收坐支。中李村現任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平月多年未繳納土地承包費,拖欠村集體資金。2022年6月,縣紀委分別給予二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拖欠的承包費已上交村集體。
精彩評論 共 0 條
請先登錄后發表評論~